关于征选吉安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承办企业的公告
时间:2016-10-13 12:49 来源:吉安市商务局 作者:admin 点击:次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2016江西省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赣商务服务业字〔2016〕232号),我市被列为2016年江西省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为推进我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选吉安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承办企业。 一、项目实施区域:吉安市中心城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吉安县、井冈山经开区)所辖区域。 二、项目建设时间:2016年10月-2018年4月 四、项目支持方向 1. 城市共同配送信息平台建设 2. 城市专业化配送绿色车队 3. 末端网络建设 4. 仓储配送中心建设 五、企业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根据《吉安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请登陆吉安市商务局官网http://www.jadofcom.gov.cn下载)的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可单独或多个实施方向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3.申报材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吉安市商务局服务科(吉州区城南市政中心C座719),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mk2020@163.com 六、专业评审与公示 10月下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吉安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周军蓉 汪军 联系电话:0796-8223752 邮箱:fmk2020@163.com 吉安市商务局 2016年9月17日 相关资料: 吉安市城市共同配送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内容 参照商务部《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建设城市共同配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具备数据交换、信息发布、会员服务、订货、在线交易、配送、车辆调配等综合功能。鼓励商贸企业信息平台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信息系统与各配送车辆对接,企业间的信息与业务流程对接,实现电子数据交换和物流信息共享和供需对接。 (二)城市专业化配送绿色车队 鼓励企业通过新购或改造的方式,重新整合与组建一支外观标识统一、车辆标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信息服务统一、车辆管理统一的城市配送专用车队,配送车辆应当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的具体规定,逐步建立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车辆体系。 (三)末端配送网络建设 支持连锁、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现有零售终端网络或快递配送站点,在住宅小区、商务区、农贸市场、机关、学校、医院等地新建或提升改造10-20个标准的共同配送末端配送门店作为自提点,同时对社会提供快速消费品的配送、“网购自提”、“网订店取”、包裹快件收寄等综合服务。鼓励在快递包裹收发密集区(例如:院校、政府机关、写字楼等)建设公共自助提货柜。 (四)仓储配送中心建设 鼓励连锁企业集中采购,利用其物流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统一配送,重点支持城市商业连锁企业的仓储配送中心建设、改造和提升,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分拣设备、托盘共用循环系统,推广标准编码、带板运输。 二、申报主体 (一)商贸物流配送企业。 1.服务的商业零售及批发网点、连锁门店达到一定数量;自有或租用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能提供公共仓储服务; 2.能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保管、包装、加工、分拣及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服务; 3.有从事商贸物流配送业务经验,自有或租用一定数量的配送车辆; 1.与电子商务结合的从事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 2.具备开发城市配送公供信息系统的能力和经验; 3.能为客户提供应链管理、配送车辆调度等服务; 4.配置专业的物流信息系统开发和平台运营团队; 1.在吉安市依法注册经营,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从事专业配送业务的应具有相应资质; 4.自有或租用超过15台以上符合城市配送试点的吉安市号牌车辆(载重量≤2吨的封闭货车或厢式货车),从事城市配送业务配备的车辆应满足《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的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承诺对参与试点车辆统一外观和标识,且在试点期间更新一定数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配送车辆; 5.配备城市配送信息系统,承诺为吉安市城市配送信息平台开发相应的数据接口并接入; 6.参与试点的城市配送车辆需装备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承诺将信号实时传输至赣州市城市配送信息平台;承诺增设车载终端,并接入吉安市城市配送信息平台。 申报企业可结合实际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内容编写申报方案,方案应做到思路清晰、行文简洁、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具体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3.申报书附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五、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城市共同配送项目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内容必须是2016年10月始建并且能在2018年4月底前竣工验收的资金投入,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30%。项目在取得省、市两级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将项目扶持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承办企业。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制定详实、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申报企业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吉安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军 周军蓉 联系电话:0796-8223752 邮箱:fmk2020@163.com)
吉安市商务局 2016年9月27日
附件 1 吉安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吉安市商务局印制
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 申报企业简介,主要股东简况,近两年(2012年-2013年)的主营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现有经营发展能力,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力,主要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方向等。 二、申报企业的工作基础 已开展的工作及其进展情况;已采取的相应措施与取得的经验,具体案例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试点项目建设目标、具体建设内容与重点、设备采购清单等。 四、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评估验收阶段起止时间及建设内容安排) 四、项目实施条件 (一)资金保障 总投资、资金筹措渠道及分类预算。 (二)组织和人员保障 成立专门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主要业绩。 (三)制度保障 试点项目承办企业及联合体各方任务分工。 (四)基础设施保障。 五、项目正式运营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行业影响和社会影响效果分析(包括项目示范性、公益性、创新性、带动性、安全性等具体描述) 六、项目风险评估 对项目开展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经济及社会风险等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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