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30 09:06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 作者:admin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国物流领域沿着“三去一降一补”的主线扎实推进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物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物流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物流运行中积极因素增多。在行业发展中涌现出一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勇于开拓、敢于担当的物流企业家。他们积极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大网点建设与网络布局,带领企业走出去;坚持物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带领企业不断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化、智能化水平,在技术、设备、商业模式、运作方式和提质增效等诸多方面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极参与构建高效透明、开放共享、诚实守信的物流生态体系,成为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发展的代表人物。 为表彰2017年度对物流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军人物,树立行业典范,持续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17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7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物流企业以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装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的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者和主要技术人员。 四、评选条件 1. 拥有较高的行业及社会知名度; 2. 拥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卓越的领导才能; 3. 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对市场的敏锐洞察力; 4. 所领导的企业拥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和独特的经营理念; 5. 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创新能力; 6. 所领导的企业呈现出卓越的行业竞争力和有效的执行力; 7. 领导企业在2017年度做出非凡业绩并呈现良好的成长性; 8. 两年内已获得“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称号者不在评选范围之列(特殊贡献者除外)。 五、评选方法 1. 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人物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进行“2017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的推荐、自荐和报送工作(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 2. 组委会秘书进行初审 由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15位候选人。 3.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委会秘书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位“2017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 4. 奖项公布 在“2017(第十五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秘书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吴海波 010-68392974 13691150319 宇 颖 010-68392278 13520360409 张睿东 010-68392292 15801279289 李 斐 010-68392837 13269558321 张佩佩 010-68392293 18511970251 传 真: 010-68392961 010-68392214 E-mail: wuhaibo126@126.com 405549517@qq.com 571678205@qq.com 345649808@qq.com wuliushi_kaoshi33@126.com
八、评选日期 1. 2017年8月20日—10月13日为推荐期。 2. 2017年10月16日—10月27日为评审期。
附件:“2017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评选申请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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