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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

时间:2018-07-02 10:18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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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再添新动力。日前,广东省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从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引。到2020年,广东将初步建成充电服务基本保障充分、充电补电及时高效、干线车辆畅行无忧的城际充电服务网络体系。

 推广扶持力度更大

 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截至今年4月底,广东全省新能源营运车辆达6.1万辆,约占全国总数的15%,居全国前列;其中纯电动营运车辆达5.6万辆,占新能源营运车辆总数的92%。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3.6万辆,占全省公交车辆总数的54%,数量居全国第二。

 广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汽车、道路客运、城际客运领域广泛应用,并逐步实现集约化发展。目前,深圳率先实现了公交全面电动化,汕尾的公交电动化率超过95%,梅州、阳江、揭阳的公交电动化率超过65%。全省新能源出租汽车达1.4万辆,新能源道路客运车辆达1200辆,珠三角新能源车辆城际客运试点正在进行。

 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意见》充分考虑与国家充电设施规划相协调,优先沿国家规划或已建的骨干高速公路充电网布局,同步加强出省干线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布局,强化省内干线高速公路与国家干线高速公路、出省主通道的充电设施互通。今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汽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

 基础设施更完善

 鼓励企业自有充电站提供公共服务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广东省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然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利益协调等多方面因素,牵涉多个部门和各方利益主体,面临公共电网、电力设施、地下管线、用地协调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协调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目前,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规模偏小、节假日高峰停车紧张、改扩建及增加用地难等问题,给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带来一定困难。

 为此,《意见》从高速公路、城市公共设施、居民住地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在高速公路方面,计划到2020年,广东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在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交、出租汽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在居民居住地,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产业发展更便利

 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

 为了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意见》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积极支持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积极推动中外合资乘用车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

 《意见》还指出,要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一体发展。支持广州等市积极创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支持示范区智能路网建设。

 根据《意见》,广东将在粤东西布局产业基地。在粤东西两翼沿海片区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动珠三角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等产业向基地扩大生产规模,集约发展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产业。《意见》充分考虑了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2018年至2020年,对省内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贴息最高补贴限额为1亿元。(记者 林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