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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人才10条”政策

时间:2020-06-23 09:20 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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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记者从南昌市“人才10条”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该市已出台《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南昌“人才10条”),从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实惠、岗位有保障等方面切入,用真金白银招才引智。

    为做大城市人口规模和人才总量,南昌市提出: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大学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一次性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办企业除享受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还可按要求申请3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创业融资扶持。

    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南昌市提出:凡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在该市辖区(含限购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凡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支持县区(开发区)在人才集中区域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产权型人才住房。此外,对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并成功录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每人3000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岗位补贴。(记者殷勇、钟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