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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18条措施助力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

时间:2019-02-21 09:42 来源:南昌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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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记者从《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出台了18条措施,以提升金融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安排15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资金

  在扩大资金投放、解决“融资难”问题方面,我省将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明确信贷投放目标,营造公平信贷环境,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据悉,我省将安排15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机构发放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同时还将安排235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

  此外,在人民银行总行下达的再贴现总限额内,我省每年安排不少于60%专项额度,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发放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对名单内或有实体产业的民营企业票据和单张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票据见票即办,不受单户总额限制;力争每年安排的专项额度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累计办理金额之比不低于1:1.2。

  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

  在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贵”问题方面,我省将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降低转贷成本,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建立政府转贷基金“白名单”制度,同时规范政府转贷基金收费。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转贷基金,资金使用费率原则上控制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之内。在完善功能平台、解决“融资环境亟待优化”问题方面,我省将完善融资增信平台、江西省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平台、开发区金融创新平台;积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拓展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在保户数不低于全部在保户数的60%。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7个工作日内答复

  在提高融资效率和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我省将优化信贷业务流程,扩大续贷规模,提高产业与金融对接效率,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同时,我省将推动银行机构缩短审批时间,在本级授权范围内,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原则上要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自企业申请日到贷款实际发放,原则上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固定资产贷款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见习记者徐协宇、记者宋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