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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30日,我省389艘运输船舶完成受电设施改造并通过检验签注,标志着我省2021年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安装任务全部完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省交通运输厅根据《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方案》要求,结合省内实际,拟定2021年江西省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和补助资金投资计划,改造船舶391艘、申请补助资金2673.3万元。391艘船舶改造计划,除2艘已拆解注销外,其余389艘船舶提前一个月全部按要求完成改造检验签注工作,占全省1200总吨以上船舶数量约60%,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年度改造任务。
2021年是我省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的开局之年,对我省水运绿色发展意义深远。为开好局起好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指定专人专项负责,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建立“周调度、旬通报、月督查”制度,全力以赴调度各地市港航管理部门深入航运企业及时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精准推进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指导各地船检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技术指导和检验签注工作,确保我省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安装工作圆满完成。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做好本年度完成改造船舶的补助资金拨付,提前谋划好2022年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为我省航运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厅水路运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