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物流通道 > 公路 >

最严治超!重超49吨将禁上高速

时间:2017-03-21 10:43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点击:
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过低,请进行网页播放器升级!

近日获悉,广东省云浮市、肇庆市交警支队发布《关于拒绝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公告》,从3月21日起,广东省广云、云梧、云罗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入口将利用固定设备对货车称重,车货总重超49吨(含49吨)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拒绝驶入高速标准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作为认定货车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标准,并据此进行检查、执法和治理。以下是拒绝驶入的标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4.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18吨;

5.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25吨;

6.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6吨;

7.五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

8.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其车货总重超过46吨。

实行客货分道行驶

收费站入口车道实施客车、货车分道行驶的管理措施,超宽车道为货车专用道,其它车道为客车专用道,货车必须经货车专用道称重检测并符合合法装载后方可进入高速公路。